巢湖市第七中學2025年春季研學旅行(二次)
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名稱:巢湖市第七中學2025年春季研學旅行(二次)
二、中標(成交)信息
中標供應商名稱:中青旅安徽國際旅游有限公司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大寫)壹佰肆拾捌元壹角陸分/人(¥:148.16元/人)(備注:學生:150元/人,教師:110元/人)。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節(jié)假日休息)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見下方聯(lián)系方式信息。
五、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六、凡對本次公告內(nèi)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巢湖市第七中學
聯(lián)系人:孫勁松
聯(lián)系方式:1538515508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黃工
聯(lián)系方式:13856587126
巢湖市第七中學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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