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巢湖市第一中學薄弱環(huán)節(jié)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立項的批復 巢湖市第一中學:
你單位《關于巢湖市第一中學學生公寓及室外附屬維修工程項目申請立項的請示》(校字〔2024〕52號)、《關于調整<巢湖市第一中學學生公寓及室外附屬維修工程>項目名稱的請示》(校字〔2024〕76號)、合肥市教育局《關于同意巢湖市第一中學學生公寓及室外附屬維修工程項目申請立項的函》(合教函〔2024〕88號)、《關于調整巢湖市第一中學學生公寓及室外附屬維修工程項目名稱的函》(合教函〔2024〕148號)及附件材料收悉。該項目已列入市級政府投資公益性項目計劃,現(xiàn)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的建設有利于改善學校辦學條件、保障師生人身安全、滿足學生學習生活需要、促進學校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因此原則同意巢湖市第一中學薄弱環(huán)節(jié)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立項。
二、該項目位于巢湖市團結東路與世紀大道交口西南、巢湖市第一中學校園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學生公寓維修、圖書館1-2層建筑維修及室外設施維修等。
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約2090萬元,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tǒng)籌解決。
四、該項目由巢湖市負責實施。
五、本批復文件有效期2年,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應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屆滿前30個工作日內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向我委申請延期的,本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請據(jù)此進一步完善前期工作,本著精簡節(jié)約原則,加強重要方案的設計比選和論證,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項目用地、規(guī)劃等相關手續(xù),待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完成后報我委審批。
項目編碼:2408-340100-04-05-900155
合肥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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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15 20:16 上傳
稿件來源:合肥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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